天津市明台文化艺术工作室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新时间:[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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