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钟支行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工商信息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曾用名
金融业 / 货币金融服务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河北区
核准日期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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