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鹿之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实缴资本
曾用名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文化艺术业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红桥区
核准日期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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