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华影视传媒(天津)有限公司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企业管理咨询;摄影摄像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企业管理咨询;摄影摄像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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