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文物古玩除外)、纪念币、珠宝玉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实缴资本
曾用名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长安区
核准日期
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文物古玩除外)、纪念币、珠宝玉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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