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普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1)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2)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

工商信息

实缴资本
曾用名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徐汇区
核准日期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1)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2)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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