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华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服务、文学创作服务;图书、音像制品零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文化艺术业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服务、文学创作服务;图书、音像制品零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推荐

相应信息推荐,找你喜欢的内容。

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