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剧院演员招待所经营范围

招待所、餐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大型餐饮(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熟食卤味)(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新时间:[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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