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施尔明医生集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医疗服务(须取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组织有医疗资格的人员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须取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医疗经纪服务;医疗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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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社会工作 / 卫生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医疗服务(须取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组织有医疗资格的人员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须取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医疗经纪服务;医疗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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