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

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上级机构授权的业务。(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文证件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曾用名
金融业 / 货币金融服务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东营市/垦利区
核准日期
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上级机构授权的业务。(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文证件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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