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影视策划(不含制作发行);从事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礼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装潢设计;展览展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文艺创作与表演。

工商信息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文化艺术业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影视策划(不含制作发行);从事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礼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装潢设计;展览展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文艺创作与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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