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自然鲜生态农业家庭农场经营范围

香猪[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家禽[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淡水鱼(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养殖及销售;土特产的销售;水果、蔬菜的种植及销售;餐饮服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农业观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新时间:[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