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昌隆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卫生管理;污水的处理及深度净化;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发及销售;城市垃圾处理服务;销售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和试验设备制造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环保工程;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

工商信息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登记机关
行政区划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卫生管理;污水的处理及深度净化;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发及销售;城市垃圾处理服务;销售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和试验设备制造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环保工程;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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